个体工商户说明函

该说明函仅适用个体工商户主体注销需提取资金情况,指定结算银行账户仅能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经营者本人的银行账户

说明函

本店请填写营业执照的公司全称于xxx 年xx 月xx日(请填写注销日期)请填写具体在哪个工商局申请办理了注销登记,本店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现本店经营者(名字xxx,身份证号码:xxx)承诺并同意将请填写需提取资金的商户号商户号内资金全部结算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因本店及经营者原因,未履行本说明函承诺内容将请填写需提取资金的商户号商户号内资金结算到以下指定银行账户,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本店及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与贵司无关。
 
指定结算银行账户信息:请填写法人个人银行卡信息
户名:
开户行:(xx银行xx分行xx支行)请与银行确认具体支行全称,若信息有误,可能付款失败
银行账号:
 
公章:请填盖红色公章
经营者签字(捺印):请全体股东手写签名+按手印

小Q是腾讯客服专家,同时也是本帮助页面的作者。请在下方提供反馈,以帮助她优化内容。

以上信息是否解决了您的问题?

请选择未解决的原因

关注微信公众号

向腾讯客服提问